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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巩固衔接工作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争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排头兵”“贴心人”。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抽调党总支副书记脱产驻村,以党支部联建共建为依托,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尖兵”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助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堡垒作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分包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摘帽。
立足检察职能,保障“平安乡村”创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涉农、坑农、害农”各类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健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机制,对266件370人适用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增进社会和谐;加强涉农刑事诉讼监督,让公平正义“在身边”“看得见”,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杜绝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拓宽为民、助民、惠民渠道,加强涉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农民利益;把握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影响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守住养老钱,安心享晚年”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次,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依法能动履职,勾勒“乡村振兴”画卷。积极保护扶贫企业,依法、稳妥、审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目前已启动企业合规案件3件;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向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帮助32名农民工讨回劳务报酬,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落实枫桥经验,助力“和谐乡村”建设。加大基层法律联络点联络力度,开展法律知识和检察工作宣传3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3条,案件线索11条,努力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聚焦生态保护,持续开展“马家河”“惠济河”清四乱专项活动;强化土地资源司法保护,立案办理占用耕地资源、非法挖沙取土行政公益诉讼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城管局与属地乡镇政府清理生活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四送一助力”活动,为社区定制“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牌、“流动红旗”、宣传贴纸,助推乡村人居环境水平提升,助力申报省级卫生先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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