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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钦州人大网_工作动态】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谢欣哲 摄
会议审议通过《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谢欣哲 摄
会议审议通过《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谢欣哲 摄
本网讯7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条例》特色鲜明:一是根据我市管理实际,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在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职责;二是规定支持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推广建设立体式停车场,以助力破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三是推进和保障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四是处理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僵尸车,妥善解决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车的行为。
《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有效改善城市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品质。
(责任编辑:冯国旭 梁晶晶 黄金莲,特约编辑:刘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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